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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开放须知

【时间: 2019-01-01】【阅读:1467】

一、服务对象

服务对象以马尔康市区居住群众为主题,个人和社区群众文艺队伍均可进场享受免费服务。

二、服务申请

零门槛享受各项免费服务

三、服务项目/内容

1、市民艺术培训(每周)

3、艺术水平考级(每年)

5、文艺演出(每年)

6、专业辅导(每年)

7、社团排练(每周)

8、书画摄影类展览(每月)

9、舞蹈文化活动体验(每周)

11、为老百姓和各文艺团队提供免费活动场地(每天)

四、服务时间

文化馆活动室免费开始时间为:

夏季:上午9:00——12:00 下午15:00——18:00

冬季:上午9:30——12:00 下午14:30——17:30

延时开放:中午13:00——14:00 晚上18:00——21:00

节假日照常开馆

五、纪律与安全约定

1、服从统一管理,遵守活动室的活动安排。

2、禁止携带宠物入内。

3、所有活动区域禁止吸烟、吃东西。

4、进场群众应与州文化馆工作人员相互尊重,如发生矛盾,群众应与州文化馆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,不得发生争吵和斗殴。驻场活动的社区群众文艺队伍内部矛盾,应由相应负责人自行协商解决。

5、进场群众应爱护活动室、过道、墙面、卫生间等区域内的清洁卫生。

6、进场群众应节约用水、用电。离开活动室时应查明照明灯、音响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。

7、未经许可,不得在活动室使用自带非音响、音频、视频类大功率电器设备,如因此造成文化馆内财务损失,应照价赔偿;如造成安全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,应依法追究责任。